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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排放就不用停产了?听听这些行业内的声音...

2017-12-24 北极星环保网


水泥行业  


以不同污染物排放水平来确定差别化的采暖季错峰生产方式体现政策公平性


来源:中国水泥网


近日,网上所传《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对业内震动不小。《意见稿》称,科学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全面实施工业企业《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试行)》(豫政办〔2017〕117 号),以不同行业污染物排放水平来确定差别化的采暖季错峰生产方式,充分调动企业治污主动性,体现政策公平性,实现“谁改造谁受益,早改造早受益”。在《调度制度》文件中明确指出,绿色环保调度是指绿色环保单位优先生产、高污染单位限制生产的差别化制度。对通过更换清洁能源、实现超低排放、开展清洁生产等方式,污染物排放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特别排放限值前提下,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工业企业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允许其优先生产,推动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逐步向绿色发展模式转变。详情>>


按照《意见稿》要求,对 2018 年 6 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水泥、陶瓷企业,豁免其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期间,不再实施错峰生产;对2018 年 9 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水泥、陶瓷企业,豁免其 2019 年 2 月 15 日至 3 月 15 日期间,不再实施错峰生产。如遇当地重污染天气,仍需按应急预案要求参加污染管控。


水泥行业的超低排放限值是指,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50 毫克/立方米、100 毫克/立方米。工作方案要求在2018 年 10 月底前,完成全省 73 家水泥熟料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详情>>


也就是说,只要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水泥企业,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是板上钉钉的。


对于实现超低排放限值的水泥企业允许其优先生产,这才叫一个公平!生产同样的产品。其资源利用率高,对环境损害程度低,就该让他优先生产,多生产。


这与各地制定对高排放车实施更加严格的禁限行措施是一样的道理。如北京市对国I、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实施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工作日限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进一步加大限行力度。在一般天气条件下,国I、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只能“窝”着,休息日及节假日才能上路。


《调度制度》文件说得很清楚,要推动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逐步向绿色发展模式转变。这才是大气污染治理的根本,是治本!


就在一个月前,看到有这样的向主管部门建议称,错峰生产作为减少污染排放量叠加的环境政策,是对所有从事水泥制造的企业(熟料生产企业、水泥粉磨站企业)提出的要求,也就是说,所有水泥企业都必须无条件的执行错峰生产政策。对于有特殊情况的企业在统一的错峰生产期间不能停窑停产的,其应该承担的减排污染物量不能豁免,必须采取其他方式给予补偿,环境保护的责任必须履行。详情>>


看似在“统一”下很“公平”,实际是对走绿色发展模式的企业很不公平。


与其让企业把精力放在互相盯紧了,唯恐有企业少停了,占了“便宜”,倒不如按向绿色发展模式转变的政策导向,抓紧超低排放改造。使从鼓励优先生产,减少错峰生产停窑时间调度中,从可按相应幅度减少缴纳环境保护税额中得到收益,从可以有条件进入环保诚信(绿牌)企业进而可享受到多项优惠政策中得到实惠。从以上种种方面多赚到的利润肯定是杠杠的。



陶瓷行业   


河南改变“一刀切”模式,超低排放陶企2018年将不用错峰停产


来源:陶瓷信息 作者:崔学锋


近日,河南省政府下发《关于征求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显示,对2018年6月底前实现超低排放的陶瓷、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氧化铝、炭素等企业,将实施绿色环保调度,适当减少2018-2019年冬季错峰生产时间和停限产比例。


在河南陶瓷企业深陷采暖季停产困局之际,这个重磅消息在河南建陶行业不胫而走,产生了很大的震动和冲击,或将决定河南建陶行业今后的生存环境和发展走向。


超低排放可豁免错峰时间



近日,河南省政府下发《关于征求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提出了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通知》提出,到2018年底,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65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11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08天以上,重污染天数下降15天以上。


《通知》提出将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郑州市、开封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洛阳市、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的陶瓷、岩棉、石膏板、耐材企业,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全部停产。其余省辖市行政区域内的砖瓦窑、岩棉、石膏板、耐材企业,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2月24日,全部停产;2019年2月25日起,恢复生产。同时,重点推动工业企业的能源转换和改造升级,对建材行业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通知》要求河南全省陶瓷、钢铁、水泥、焦化、炭素、电解铝、玻璃等七大行业,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对于陶瓷行业,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全省60家陶瓷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喷雾干燥塔和窑炉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


其中,对2018年6月底前实现超低排放的陶瓷、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氧化铝、炭素等企业,将实施绿色环保调度,适当减少2018-2019年冬季错峰生产时间和停限产比例。具体为对6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将豁免2个半月的错峰任务,9月底前完成的将豁免1个月错峰任务。

 

将加速河南建陶行业洗牌



根据陶瓷信息报与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联合主办的“陶业长征IV——2017中国瓷砖产能调查”显示:与2014年相比,河南建陶产业在三年间增长24.24%,超过四川,跃居全国第五位,成为名副其实的建陶产业大省。但是在产能规模膨胀的同时,河南建陶产业也面临着能源转换、转型升级等诸多困难。特别是各产区政府持续推动的“煤改气”工程,将加速建陶产业的洗牌。


▲动工建设的某陶瓷厂。


而此次《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加速这一洗牌进程。《通知》明确提出,将对能耗高、排放大的陶瓷企业搬迁、转型或实施关停,推动企业整体或部分重污染工序向有资源优势、环境容量允许的地区转移或退城进园,实现装备升级、产品上档、节能环保上水平;对环境影响小,能够达到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其他企业,鼓励其转型发展或就地转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企业,实施关停。


除此之外,《通知》提出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陶瓷企业,不再实施错峰生产,但仍然要按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参加污染管控;这实际上大大提高了陶瓷企业生产的环保要求和实际标准。


河南一陶企负责人对《通知》里提到的排放标准提出了看法。他认为《通知》中的标准过于严苛,无论是颗粒物、二氧化硫还是氮氧化物浓度。“特别是氮氧化物的浓度,想达到验收标准,需要非常高的改造投资。”但目前的改造技术水平是很难达到排放要求的。


不过,根据《通知》要求,河南省明年的采暖季错峰生产方式将会差别化执行,也就是将根据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来划定停限产的时长。改变了今年不论企业污染物排放如何,全部“一视同仁”的执行错峰,根据环保治理水平差异化错峰可以充分调动企业治污主动性,体现政策公平性。


目前该《通知》(征求意见稿)还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无论最终政策修改、落地情况会如何,河南省此次对于错峰生产的标准从“一刀切”到根据污染排放指标转换是一大进步。此举也可以增强企业的自主和责任意识,主动提高环保标准。


在与多位行业人士交流中,大多都对河南此次出台的意见稿秉持支持意见。部分认为如果河南能够较好地贯彻落实,将成为其他省市典范,具有推广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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